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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10-12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7  查看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5年度奖励绩效统计相关工作安排, 2025年度(10-12月)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于2026年317正式开始。请各单位组织好本部门教师科研工作量填报工作,科研秘书切实担负起填报指导、原件初审、汇总统计等工作,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

一、 统计要求

成果统计范围:2025年10月1日-12月31日 相关科研成果

科技处审核时间:2026330日-4月3日(详见通知具体安排)。

1.科研秘书组织本单位教师将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系统,并填写“个人统计表(附件1)”,科研秘书对其进行审核,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完整。

2.科研秘书将教师“个人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按工号顺序汇总,同时将本部门所有老师信息填入“部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个人统计表(附件1)”需至科技处进行现场审核。

3.科研秘书根据“赋分日期安排”前往科技处,现场复核。双方共同填写“部门汇总表(附件2)”。无异议后,将“个人统计表(附件1)”和“部门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1131707501@qq,com,将“部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请二级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交至科技处、人事处备案。

二、 注意事项

1.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依赖于科研系统,请教师先将本年度个人科研成果录入到科研系统,务必保证“个人统计表(附件1)”的科研成果与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请科研秘书将系统中的科研成果审核通过。不录入系统或者不填报“个人统计表(附件1)”的科研成果将不予赋分。

2.教研项目由科研秘书前与教务处鲁蕴华老师联系并审核、赋分。

3.所有科研成果时间的认定,均以取得证书或出版、发表并取得原件时间为准。

4.论文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所发表期刊可查询于《北大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可查询于“中国知网”数据库,否则不予赋分。

5.非职务发明专利不可计入工作量考核。

6.与绩效工资相关的教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参照《唐山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党字【2014】36号)(附件3)执行。

7.科研秘书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电子版、纸质版的唐山学院2025年度(10-12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

(2)电子版、纸质版的唐山学院2025(10-12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一览表(附件2)(与系统中本部门人员名单一致)

8.请各二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郑乔   鲁蕴华

联系电话:2792250外线   2250内线

          2792209外线     2209内线

电子邮箱: 1131707501@qq.com

                           学技术处 教务处

                         2026.3.17


附件1 唐山学院2025年度(10-12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表
附件2 2025(10-12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一览表
附件3 唐山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党字〔2014〕36号绩效

 

各单位赋分日期安排:(如有变化临时通知)

330日上午:  机电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330日下午:  时尚系、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

331日上午:  人工智能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331日下午:  基础部、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计算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41日上午:  外国语学院、团委

41日下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字传媒系、教务处、后勤处

42日上午:  文法学院、电商学院、体育部

42日下午:  图书馆、会计学院

43日上午:  艺术系、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

学生处、安全生产处、国资处、工会、学报编辑部、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高教研究所、财务处、创新创业中心、发展规划处、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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