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1 查看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唐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6年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的通知(唐科平函〔2026〕4号)通知安排,为加快聚集科技创新要素、健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按照2026年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 新建市级科技研发平台。包括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所有申报平台须紧扣唐山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布局和发展需求申报,重点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骨干企业牵头申报。高校院所申报2026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需联合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企业共同申报。
2. 备案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及分支机构。重点支持我市创新主体承建北京、天津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及分支机构,主要包括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
二、申报方式及时限
1. 新建研发平台采取线上申请方式。对于符合《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唐科规字〔2023〕2号)相关条件的新建研发平台,登陆“唐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科技计划管理系统”,选择一级指南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计划,指南代码200001科技研发平台,填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申请书》,逐级审核和推荐。
申报人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
我校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7:00。
线上申请提交之后,各研发平台申请人填写《推荐汇总表》《初审意见表》电子版,于5月19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邮件命名为:“市研发平台-平台名称-申请材料”。
2. 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及分支机构备案采取线下申请方式。对于符合《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唐山布局建设科技研发平台的若干措施》(唐科平函〔2023〕11号)相关条件的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及分支机构,组织填写《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申请书》(申报代码200002)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将申请书、相关附件分别单独装订成册,附件材料要求胶装、书脊打印研发平台名称。
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及分支机构备案申请材料于5月19日下班前,送至科学技术处(北院办公楼921)。
电子版申请材料(《推荐汇总表》《初审意见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邮件命名为:“省研发平台-平台名称-申请材料”。
三、有关要求
1. 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
2. 严格落实科研诚信要求。平台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严格落实科研诚信要求。不受理存在严重失信信息的单位、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相关人员申报。申报单位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市科技局将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行为。
3. 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申报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由主管部门以纸件方式直接报送市科技局。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违规标密。
联 系 人:孙功成
联系电话:2792259(内线2259)
电子邮箱:tsxykj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