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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河北省教育厅课题第二次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查看次数: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现组织2021年度河北省教育厅课题第二次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教育厅各类课题,尚未到期可以提前结项。
二、注意事项
请负责人参考《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https://kyc.tsc.edu.cn/col/1323759799468/2021/04/12/1618188846153.html)和附件中验收流程和相关表格组织结项材料。
三、结项材料内容
1、人文社科项目结题
(1)《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2)项目任务书;(3)项目成果材料(最终研究成果原则上至少须有1篇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并标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4)《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
上述材料胶装1式1份,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除第4项外不得缺项。封面注明“河北省教育厅××××年度项目及项目名称、立项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并将《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结题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tsxykjc@163.com 。
2基础研究类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基础研究类项目可以通过结题报告验收或函审验收方式结题。
结题报告验收提交材料:(1)验收申请表;(2)项目任务书;(3)项目工作总结;(4)项目技术(研究)报告;(5)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有经费项目);(6)项目成果材料;(7)相关证明材料;(8)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9)结题报告书(带验收证书封面)。上述材料胶装1式1份,封面注明“河北省教育厅××××年度项目及项目名称、立项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结题报告书(带验收证书封面)还需另外单独装订3份。
函审验收方式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附件要求自行结题,请合理安排时间。
四、上报时限:
截止2021年6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上报地点:
地址:主校区办公楼413
联系人:康嘉
联系电话: 2792258(内线2258)
                                           科学技术处
2021年6月10日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华岩北路38路    邮编:0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