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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10-12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查看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度奖励绩效统计相关工作安排, 2020年度10-12月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于128正式开始。请各单位组织好本部门教师科研工作量填报工作,科研秘书切实担负起填报指导、原件初审、汇总统计等工作,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
一、 统计要求
成果统计范围:2020年10月1日-12月31日 相关科研成果
科技处审核时间:20201217日-23日(详见通知具体安排)。
1.科研秘书组织教师填写“个人统计表(附件1)”,核验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完整。
2.科研秘书将教师“个人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按工号顺序汇总,同时将本部门所有老师信息填入“部门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1131707501@qq.com,纸质版“个人统计表”需至科技处进行现场审核。
3.科研秘书根据“赋分日期安排”前往科技处,现场复核。双方共同填写“部门汇总表(附件2)”无异议后,一式三份,请二级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交至科技处、人事处备案。
二、 注意事项
此次科研工作量考核完全在科研系统中进行请教师先将本年度个人科研成果录入到科研系统,务必保证“个人统计表(附件1)”的科研成果与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请科研秘书将系统中的科研成果审核通过。不录入系统的科研成果将不予赋分。
2.2020年1月-9月科研工作量已审核完成,请科研秘书严格把关,避免重复赋分科技处以科研系统中录入的全年科研成果为准,作为教师2020年全年科研工作量最终分数,并上报人事处。
3.教研项目由科研秘书提前与教务处孟祥君老师联系并审核赋分
4.所有科研成果时间的认定,均以取得证书或出版、发表并取得原件时间为准。
5.论文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所发表期刊可查询于《北大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可查询于“中国知网”、“维普”、“万方”数据库,否则不予赋分。
6.非职务发明专利不可计入工作量考核。
7.与绩效工资相关的教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按照《唐山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党字【2014】36号)(附件3)执行。
8.科研秘书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电子版的唐山学院2020年度10-12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
2)电子版的唐山学院2020(10-12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一览表(附件2)(与系统中本部门人员名单一致)
9.请各二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2792250外线   2250内线   
孟祥君   2792207外线     2207内线
 电子邮箱: 1131707501@qq.com
                          学技术处 教务处
各单位赋分日期安排:(如有变化临时通知)
1217日上午:  机电系、智能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1217日下午:  时尚系、传播与动画系学生处
1218日上午:  计科系、土木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218日下午:  基础部、环化系、计算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1221日上午:  外语系交通与车辆系
1221日下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后勤处、团委
1222日上午:  文法系、电商学院、体育部
1222日下午:  图书馆、会计系
1223日上午:  艺术系、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
监审处、安全生产处、国资处、工会、学报、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高教研究所、财务处、创新创业中心、科技处、审计处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华岩北路38路    邮编:0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