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9年度奖励绩效统计相关工作安排, 2019年度(1-10月)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于10月10日正式开始。请各单位组织好本部门教师科研工作量填报工作,科研秘书切实担负起填报指导、原件初审、汇总统计等工作,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
一、 统计要求
成果统计范围:2019年1月1日-10月31日 相关科研成果。
科技处审核时间:2019年10月21日-25日(详见通知具体安排)。
1.科研秘书组织教师填写“个人统计表(附件1)”,核验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完整。
2.科研秘书将教师“个人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按工号顺序汇总,同时将本部门所有老师信息填入“部门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1131707501@qq.com,纸质版“个人统计表”需至科技处进行现场审核。
3.科研秘书根据“赋分日期安排”前往科技处,现场复核。双方共同填写“部门汇总表(附件2)”无异议后,一式三份,请二级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交至科技处、人事处备案。
二、 注意事项
1.此次科研工作量考核完全在科研系统中进行,请教师先将本年度个人科研成果录入到科研系统,务必保证“个人统计表(附件1)”的科研成果与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请科研秘书将系统中的科研成果审核通过。不录入系统的科研成果将不予赋分。
2.教研项目由科研秘书提前与教务处孟祥君老师联系并审核、赋分。
3.所有科研成果时间的认定,均以取得证书或出版、发表并取得原件时间为准。
4.论文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所发表期刊可查询于《北大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可查询于“中国知网”、“维普”、“万方”数据库,否则不予赋分。
5.非职务发明专利不可计入工作量考核。
6.与绩效工资相关的教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按照《唐山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党字【2014】36号)(附件3)执行。
7.科研秘书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电子版的唐山学院2019年度(1-10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
(2)纸质版的唐山学院2019年度(1-10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
(4)电子版的唐山学院2019(1-10月)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成果统计一览表(附件2)(与系统中本部门人员名单一致)
9.请各二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郑乔 孟祥君
联系电话:2792250外线 2250内线
2792202外线 2202内线
电子邮箱: 1131707501@qq.com
科学技术处 教务处
2019.10.9
各单位赋分日期安排:(如有变化临时通知)
10月21日上午: 机电系、智能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10月21日下午: 时尚系、传播与动画系
10月22日上午: 计科系、土木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0月22日下午: 基础部、环化系、计算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10月23日上午: 外语系、交通与车辆系
10月23日下午: 社科部、教务处、招就处、后勤处、团委
10月24日上午: 文法系、经管系、体育部
10月24日下午: 图书馆、会计系
10月25日上午: 艺术系、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
监审处、学生处、安全生产处、国资处、工会、学报、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高教所、财务处、创新创业中心、中专部